太阳成集团考场情况登记表
(20 -20 学年第 学期)
太阳成集团员工考试违纪处理意见表
(20 -20 学年第 学期)
以下由部门填写(无考试违纪不填写)
教务处意见 |
签字(盖章): 日期: |
学工部意见 |
签字(盖章): 日期: |
员工所在二级学院核实情况并签署处理意见
(附员工书面检查) |
签字(盖章): 日期: |
备注:1.本表正反页打印,装入试卷袋,由监考教师填写第1页,部门填写第2页。
2.本表第1页监考教师填写信息必须完整;若考生违纪,违纪事实须书写清楚、规范,签字齐全,巡考发现的作弊员工,监考教师也应如实填写作弊员工相关信息。
3.本表考试结束当天由开课学院回收存档;有违纪记录的,开课学院第2天上午将复印件送教务处考试科(江南1102办公室)。